| 關于印發(fā)《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管理辦法》的通知 |
| [字號:大 中 小] 2022-10-31 閱讀次數:14 |
關于印發(fā)《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管理辦法》的通知
(魯發(fā)改公管〔2022〕887號)
各市發(fā)展改革委、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水務)局,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為規(guī)范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活動,省發(fā)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合制定了《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管理辦法》?,F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山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 山東省水利廳
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19日
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電子招標投標辦法》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內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遠程異地評標是指依托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省公共資源交易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系統(tǒng),在省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評審專家?guī)斐槿≡u標專家,組建評標委員會,利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實現評標專家在兩個以上評標場地完成的工程建設項目評標活動。 第四條 遠程異地評標場地是指由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符合遠程異地評標要求的評標場所,分為主場和副場。項目受理所在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評標場所為主場,所在地以外評標場所為副場。 第五條 本省行政區(qū)域內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優(yōu)先采用遠程異地評標: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20000萬元以上的施工類項目;設備、材料等單項合同估算價5000萬元以上的采購類項目;工程勘察、工程設計、監(jiān)理服務、全過程工程咨詢單項合同估算價1000萬元以上的服務類項目。 (二)交通工程建設項目:列入省政府或設區(qū)的市政府重大項目名單的交通工程建設項目。 (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概算總投資20000萬元以上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施工、主要設備材料、勘察、設計、監(jiān)理、全過程工程咨詢的采購。 (四)招標人自愿采取遠程異地評標的項目。 第六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可以不采用遠程異地評標: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遠程異地評標無法進行的; (二)其他不適宜采用遠程異地評標的。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省發(fā)展改革委會同省相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統(tǒng)籌協調全省遠程異地評標工作。 設區(qū)的市發(fā)展改革部門或政府指定的部門會同相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統(tǒng)籌協調本行政區(qū)域內遠程異地評標工作。 第八條 各級相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遠程異地評標活動進行監(jiān)督管理,依法依規(guī)處理投訴、查處違法違規(guī)行為。 第九條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制定全省遠程異地評標數據交換標準和場地設施標準,建設管理省公共資源交易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系統(tǒng)等,做好遠程異地評標相關工作。 第十條 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照全省遠程異地評標數據交換標準和場地設施標準要求,配備和維護音頻通話、視頻監(jiān)控等相關設施設備,明確專人負責,做好遠程異地評標過程見證和服務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 評標組織 第十一條 招標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具體組織實施遠程異地評標,通過省公共資源交易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系統(tǒng)直接確定或隨機選擇副場。副場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是否承接。 第十二條 評標專家由主場隨機抽取產生,因特殊情況導致評標專家數量不符合規(guī)定的,由主場及時補抽。經補抽評標專家數量仍無法滿足的,經相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同意,招標人可直接確定專家。 第十三條 主、副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員負責本地評標專家名單打印,協助招標人完成評標委員會成員身份核驗和簽到等工作,并提供相關技術協助和服務。 第十四條 評標委員會負責人由評標委員會成員推舉產生或者由招標人確定。 第十五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招標文件要求,獨立客觀公正評標,主、副場評標委員會成員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需討論時應當使用評標視頻會議系統(tǒng)。討論意見無法統(tǒng)一時,應當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投票表決。 第十七條 評標時間較長需隔夜評標的,主、副場應當做好隔夜評標服務保障和評標現場管控等相關工作。 第十八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完成評標報告等文件電子簽名并經評標委員會負責人確認后方可離場。 第十九條 評標結束后,主、副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人、相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應對評標專家進行考核,主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員負責統(tǒng)一填報考核結果。 第二十條 遠程異地評標專家勞務報酬由招標人在評標結束后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具體標準參照我省政府采購評審勞務報酬標準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主、副場應當妥善保存遠程異地評標音視頻和電子資料。評標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副場通過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系統(tǒng)將評標活動音視頻等相關資料移交主場,由主場統(tǒng)一保存,保存期限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 遠程異地評標項目交易數據計入項目所在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統(tǒng)計。 第四章 應急管理 第二十三條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當建立遠程異地評標應急管理制度。 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當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完善遠程異地評標安全管理及保密等制度,建立遠程異地評標活動管理臺賬。 第二十四條 因電力(網絡)中斷、系統(tǒng)軟硬件技術故障等異常情況導致無法正常評標的,招標人可以推遲評標時間,或經相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同意后,采取其他方式評標。 第二十五條 電子簽名無法實現身份認證時,相關文件可采用手寫簽名并掃描上傳方式簽署。 第五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 遠程異地評標項目監(jiān)督管理由主場相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負責。 第二十七條 投訴處理工作由主場相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負責。 第二十八條 主、副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當按照相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要求,做好電子交易系統(tǒng)與電子監(jiān)管系統(tǒng)對接工作,協助做好相關投訴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工程建設項目跨省遠程異地評標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其他工程項目遠程異地評標可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三十條 本辦法所稱“招標人”,包括招標人及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所稱“以上”包括本數。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
相關內容 |